安宁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拟开展贸易项目尽调工作。现我公司需对本次贸易项目尽调开展比选律师事务所工作。
参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监管企业选聘中介机构有关事项的通知》昆国资发〔2020〕116号文要求,选聘债券招标代理机构需遵循“三公”原则。现参照文件通过公司官网发布公告开展比选的方式,比选本次律师事务所,具体要求如下:
一、资格要求:
(一)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
(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三)信誉良好,目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谈判申请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材料准备:
(一)企业资质证书;
(二)企业营业执照;
(三)尽调费用报价函;
三、比选办法
(一)资格审查
公司将组织内部审核,对报名机构进行资格审查。
(二)确定中标单位
通过审查的机构达到3家及以上,采取最低评标价法确定中标单位。若通过审查的代理机构不足3家,则重新组织比选。
(三)公示公告
评选出的机构,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正式中标单位。
四、时间安排及材料报送方式
(一)公告时间:2021年5月21日—2021年5月23日。
(二)公告地址:安宁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www.sssmzj.com)。
(三)报名时间:2021年5月21日上午9:00—2021年5月23 日下午17:00。
(四)报名资料送达地址:报名机构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将相关资料邮寄或专人送至云南省安宁市连然街道办事处东湖新天地C栋21层安宁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融资管理部,并提交相关资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84313734@qq.com,联系人:张洵;联系电话:0871-68681878。
(五)报名机构可采取纸质版本或电子版本(pdf格式),材料按报名资料要求排序。
(六)逾期报送及未报送到指定地点或邮箱的,或报名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受理或报名作废。
五、其他要求
(一)报名机构需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无论报名成功与否,各报名机构的报名资料恕不退回,由我公司予以存档。我公司承诺将对所有报名机构的资料予以严格保密。
(二)报名机构自行承担报名所产生的费用。
(三)本公告由我公司融资管理部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安宁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5月21日